1. |
此竞赛公开予所有马来西亚半岛公民,唯主办当局与赞助商的员工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则一律不可参加。 |
2. |
此竞赛公开予所有24个月以下的宝宝参加(在1/3/2007及之后出生)。 |
3. |
All (4R size) 参赛相片须是4R的尺寸,相片将不被退还。 |
4. |
表格影印本将获接受。参赛表格数量不限。每一份参赛表格必须附上一张购买AyamBrand或
Frooots 产品的正本购物收据。 |
5. |
投邮证据不视为收件证据,举凡任何遗失,相片破损的参赛邮件,一律恕不负责。 |
6. |
进入半决赛的参赛者必须呈交一张8R尺寸的相片以决足大决赛。 |
7. |
所有进入半决赛的优胜者将获得专函通知。所有进入决赛的优胜者将获得专函以及电话通知。
领奖时间和地点将由主办当局决定。所有的得奖者必须出席颁奖典礼,一切出席费用或相关开销,
概由优胜者自行承担。落选的参赛者将不被通知。 |
8. |
所有大奖和季节奖得奖者的相片将用于Ayam Brand 2010年度的月历模特儿。所有的安慰奖得奖者的相片将成为De One Studio 2010年度的小型年历模特儿。 |
9. |
得奖者不能通过书信和电话联络上,该奖项将被取消。 |
10. |
所有奖品一律不可兑换现金或与其他相等价值的货品对换。 |
11. |
所有旅行配套只供住宿,不包括机票及其他费用。 |
12. |
裁判的决定将是最后的决定,任何的投诉及信件恕不被接受。
主办当局有权更改或删除任何比赛条规,无需另行通知。 |
13. |
主办当局有权按照它视为适合广告与宣传用途的任何方式刊登优胜者的参加作品,
姓名,个人资料与相片。 |
14. |
所有季节1的参赛表格必须于31/6/2009之前寄至。季节2却必须在31/10/2009之前寄至给组办当局。 |
15 |
所有参赛表格可寄至: 26-1, JALAN 24/70A, DESA SRI HARTAMAS, 50480 KUALA LUMPUR |